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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跨境多式联运货物派送中受损,托运方获全额赔偿——(2026)粤72民初262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2025年3月,深圳某有限公司(托运方)委托广州某有限公司(承运方)办理两件木箱货物从深圳至泰国曼谷的海运运输业务,约定运输方式为"海运双清包税",承运方负责安排全程物流。货物运抵泰国后,因收货人无法到港自提,双方协商由承运方安排中转物流将货物运至收货人所在岛屿并另行收取派送费用,承运方实际承担起案涉货物尾端派送工作。2025年4月7日,货物在尾端派送过程中发生损坏,木箱被拆开,货物出现划痕与孔洞。因货物损坏,托运方已按货物采购价值向货主赔偿11769.20元,遂诉请承运方赔偿货物损失11769.2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承运方辩称其仅为货运代理人并非承运人、货物毁损发生在泰国境内运输区段应由该区段实际承运人担责、原告主张的损失没有依据。托运方委托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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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承揽设备材质争议两审均驳定作方诉请,承揽方全面胜诉——(2026)粤01民终14762号承揽合同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某乙公司(承揽方)与某甲公司(定作方)签订承揽合同,约定某乙公司为某甲公司设计制作并安装游乐设施(熊猫滑梯等),合同同时约定交付期限、产品材质、违约金及保修条款,并备注规格材质及其他参数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某乙公司完成设备制作并安装后,某甲公司以某乙公司逾期完工、交付设备材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主张应全部为不锈钢而实际使用铁板)、存在扶手栏杆缺失等质量问题为由,诉请某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4000元、对游乐设施进行整改并赔偿损失20000元、承担修缮费用9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一审判决驳回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某乙公司委托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一、二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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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公司单方调岗降职,劳动者被迫解除获经济补偿金105868.75元——(2025)粤19民终9681号劳动争议案
一、案情简介 王某在某速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任取派部负责人(取派副经理)。2024年,某公司对王某作出降职处理,将其从取派副经理降级为取派干司机,并通过公司管理系统向王某发送相关处理信息。王某认为某公司单方调岗降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跨声APP)发送给某公司人资经理赵某,并通过纸质邮寄方式送达。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8月20日解除、无需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05868.75元,仅需支付2024年7月工资14744元、8月工资518元。王某委托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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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员工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二审改判公司免除违法解除赔偿金——(2025)渝01民终10156号劳动争议案
一、案情简介 某科技公司与劳动者祝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祝某担任仓储部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双方约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祝某在《员工手册培训表》上签字确认愿意遵守《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2025年初,某科技公司以祝某在职期间私自外出处理私事构成旷工、未按公司要求申请审批擅自命令下属出库成品、利用公司邮寄渠道邮寄非法取得和来源不明的锁并占用公司快递费、管理失职等行为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祝某的劳动合同。祝某不服,诉请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7200元、2025年2月期间工资15317元、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11713元、拖欠的2024年年终奖31028.58元,并要求某科技公司出具离职证明。一审判决后,祝某提起上诉,某科技公司委托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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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欠条结算化解"投资款"抗辩,律师费依约获法院支持——(2026)鄂1126民初2308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系二十余年好友,双方存在工作往来,曾合作经营石材生意。因被告资金需求,原告陆续向被告提供款项支持。2025年7月22日,双方就前期款项进行结算,被告出具《欠款条》一张,载明被告欠原告人民币185000元,并承诺于2025年9月份前先支付50000元,剩余款项于2025年底付清,如未还清按银行利息计算,并约定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2025年7月25日,被告又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某平台向被告转账8000元,被告承诺于2025年8月8日前归还。此后,原告多次依据欠条约定及双方沟通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始终拖延。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93000元、支付利息(以193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承担律师费300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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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结算书+转账记录锁定债权,220000元本金及利息胜诉追回——(2026)粤0604民初10807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 两原告与被告某公司原系朋友关系。2023年11月,两原告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两原告向被告某公司草料加工项目投入运营资金500000元作为借款,被告某公司每月以保底分红方式向两原告结算分红。协议签订后,两原告实际通过转账方式向被告某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借共计220000元,其中160000元转至案外人账户、50000元转至另一案外人账户、10000元直接转至被告某公司账户。2025年5月23日,两原告(出借人)与被告某公司(借款人)、被告林某甲(担保人)签订《草料厂合作借款结算书》,确认被告某公司尚欠两原告借款本金220000元,并约定利息自2025年5月23日起按月计算,担保人林某甲就上述债务、利息及后续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被告某公司未偿还任何款项。两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20000元及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支付律师费10000元,并要求被告林某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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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朋友借款拒不偿还,微信转账证据助力追回——(2026)桂0803民初2102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件概览】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由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原告与被告原系朋友关系,被告以家中挖井、购车缺首付、生活困难等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累计出借30162.5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借款后经原告多次追讨,被告拒不偿还。代理律师通过逐笔微信转账记录与追讨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16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依法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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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服务合同无效,已付费用全额返还——(2026)豫0194民初6808号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件概览】本案为涉港服务合同纠纷,由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原告系香港永久性居民,为参加雅思移民类(G类)考试,通过线上渠道与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语言培训服务协议并支付培训服务费24000元。因被告提供的服务与约定不符,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诉讼中,法院审查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后认定,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目的并非接受正常培训,而是企图通过获取考试答案、以作弊方式通过考试,该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合同应属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其收取的24000元款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额退还培训服务费24000元,依法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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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肥料货款久拖不付,调解协议化解纠纷——(2026)桂0722民初289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件概览】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由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原告作为卖方长期向被告供应肥料,经双方结算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付货款73170元,并承诺限期还清,但仅支付5000元后即停止付款,剩余68170元货款久拖不付。代理律师通过《欠条》、催款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依法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欠款68170元及利息4000元,被告分期偿还,逾期未付的原告可就余下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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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微信转账无借条,民间借贷维权成功——(2025)渝0230民初8046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件概览】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由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原、被告系同事关系,被告因个人原因向原告借款5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交付借款,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借款后被告长期拖延还款,仅由其配偶代偿200元,尚欠本金4800元。代理律师通过微信转账记录、微信实名制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800元及逾期利息,依法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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