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案例评析|服务合同无效,已付费用全额返还——(2026)豫0194民初6808号服务合同纠纷案
- 浏览:1
一、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30日,原告通过淘宝店铺咨询雅思一对一教学服务,明确告知自身需求为雅思G类(移民类)培训,用于移民申请。2025年12月5日,被告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原告介绍服务方案,并明确承诺"提前24小时拿到答案,记住答案就行,费用4科总共24000,不中退款"。2025年12月9日,原告与对方签订《语言能力测试教育服务协议》,约定由被告提供雅思英语测试考试技巧服务,原告向被告缴付英语测试培训费及服务费24000元,并约定"乙方考前预测命中当次考试,视为乙方完成服务"。原告于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分三次向被告转账,共计24000元。被告向原告发送"小范围"资料并提供5个课时线上教学。原告接收资料后投入时间背诵记忆,却发现首任授课老师教学能力不足,且被告提供的资料仅含答案、未附带考题,不具备有效教学使用价值;2025年12月15日,原告发现被告发送的资料为雅思A类(留学类)内容,与其报名的G类培训严重不符,遂提出异议并要求退款。被告仅同意按格式合同约定退还10%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培训服务费24000元,并主张考试报名费、违约金、惩罚性赔偿及法律服务费等共计111500元。
二、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一是案涉服务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二是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已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否返还;三是原告主张的考试报名费、违约金、惩罚性赔偿金及法律服务费是否应予支持。
三、代理思路与办案经过
本案系涉港案件,代理律师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完整固定缔约过程证据。通过保存并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完整呈现从咨询、被告承诺、签订协议到发现服务不符的全过程,为查明双方真实缔约目的提供了直接证据。二是梳理款项支付凭证。以银行转账记录锁定原告分三次向被告支付共计24000元的事实,明确返还标的。三是准确提出诉讼请求。围绕解除合同、返还费用、赔偿损失三个层面提出主张,并提交雅思缴费官方收据、法律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及律师费发票等佐证材料。四是应对涉港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原告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代理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当事人陈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本案适用内地法律审理,获法院采纳。诉讼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四、裁判结果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服务合同纠纷,系涉港案件,结合案涉服务合同约定和原告陈述,适用内地法律进行审理。根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原告与被告签订案涉服务合同的真实目的并非接受正常培训,而是企图通过被告获得雅思考试试卷答案、以作弊方式通过考试,被告亦明确向原告承诺可以命中考题。双方之间的上述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案涉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被告应当返还其收取原告的24000元款项。基于双方均有过错,对原告关于考试报名费、违约金、律师费、赔偿金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24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30元,由原告负担2130元、被告负担400元。
五、律师评析与维权提示
本案是一起涉及合同效力认定与涉港诉讼的典型案例,有以下几点值得提示:第一,订立合同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双方约定以获取考试答案、作弊通过考试为目的签订合同,合同目的不正当,依法应认定无效。第二,合同无效后已付费用原则上应当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培训服务费24000元被判决全额返还,但基于双方均有过错,报名费、违约金、惩罚性赔偿等主张未获支持。第三,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价值。本案正是依靠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使法院准确查明了双方真实的缔约目的,无论对主张权利还是抗辩均具有关键作用,提醒当事人注意完整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第四,涉港案件依法适用内地法律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结合本案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法院依法适用内地法律审理。第五,对方缺席不影响依法裁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说明只要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可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本案也提示广大消费者:报名培训、购买服务应选择正规机构,明确服务内容与退款条款,留存付款凭证与沟通记录;同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正当方式实现自身目的,避免因合同目的不正当导致权利无法得到全面保护。
本案由广东田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判决已依法发生法律效力。本文依据(2026)豫0194民初6808号民事判决书整理,仅作普法参考。